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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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29 |
| 來源 |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城市廣播 City Broadcasting Channel of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tudents' Union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457293204913632&external_log_id=2806f2 2f57c833d9c3b3243fa0cad36b&q=1020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0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阻撓記者採訪、執行職務時拒絕出示委任 |
有警員於九龍旺角山東街清場期間,向在場記者施放胡椒噴霧,立法會議員許智峰要求該警員出示警員編號,結果不果。警方又多次推撞在場記者。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示威者隨大隊緩緩撤退時,手中並無武器亦無作出抵抗,但警察對民眾施以胡椒噴霧,甚至以警棍擊打示威者的四肢和身軀。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A teenager walking along the pavement in Kowloon City, Kowloon, was pulled and pushed by a riot police and being yelled as “rioter”. cockroach” and “rubbish”.
濫權紀錄
(a)(b)在影片10秒至18秒可見警員在未有警示下向橋上的記者及市民開胡椒彈槍,18秒記者展示手臂疑似受胡椒彈打中。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警方以各種手段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