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0-08(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
| Code | 201908109 |
| Type of Evidence | 報導 |
| Source | 蘋果日報 |
| Online Links |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805/59898872 |
| Date & Time | 2019-08-05午 |
| Location | 金鐘 |
| Acts of Police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妨礙記者採訪;執行職務時拒絕出示委任證 |
片中警員以催淚彈發射向記者方向,並者指罵記者,部份警察並無出示委任證,並以反光紙蒙面。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 - 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刻意不出示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Last Updated: 2019-10-08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清場期間,有示威者被警員制服後,仍被大量警員在地上拖行,而且在拖行期間受傷。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0:00-0:06 秒中,以水平方式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0:00-0:10秒,有警員以閃光照射記者及其攝影鏡頭,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在2019年10月1日,警員使用實彈打傷一名市民左胸,以下為新聞節錄:荃灣大河道有示威者心口中槍倒地,本台錄到警員開槍一刻。警員當時在超近距離開槍,打向示威者左胸,該示威者約一秒後向後倒地。其後,警方消息亦確認有一名示威者因中實彈而受傷。 A police fired bullet with his revolver at the protestor in very close distan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