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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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42 |
| 來源 |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城市廣播 City Broadcasting Channel of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tudents' Union / 眾新聞 Citizens News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u6vkN9RjgWc|https://youtu.be/T_NAZQr2bsI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30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粗暴對待市民 |
新界屯門食肆「東屋台」老闆娘拒絶防暴警察在沒有搜查令情況下入店內搜查。在爭論中,數名防暴警察突然推撞她倒地後拘捕。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2019年9月8日,於警方進行清場期間,有警員多次辱罵及以警棍指向「守護孩子」成員,更稱呼長者們為「曱甴」。 有在場記者多番勸喻警方,指「守護孩子」成員皆為長者,請大家互相尊重、不要欺負及指罵伯伯。惟警察一方並沒有聽從,反指「係鍾意篤呀點呀」及稱「冇話伯唔伯」。
濫權紀錄
片中有警員發射胡椒球並射中行人天橋玻璃。速龍小隊隊員在市民沒有攻擊/威脅動作下, 未有事先舉旗警示,連接向新港城三期至四期天橋上的普通市民發射胡椒彈 / 催淚彈。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10 月 7 號晚上新界元朗警察收隊前無警告下突向市民放胡椒噴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