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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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33 |
| 來源 | 眾新聞 Citizens News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hkcnews/videos/529057324546770/?v=529057324546770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1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在「721 事件」(#1)三個月後的示威中,警方在新界元朗大馬路推進清場,期間在沒有展示黑旗下,多次發射催淚彈。
#1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83%E6%9C%97%E8%A5%B2%E6%93%8A%E4%BA%8B%E4%BB%B6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警察防線封鎖夏愨道近樂禮街的路段,並無讓路與救傷車。救傷車無法前進執行工作,最後甚至只能掉頭離開。直到片段的最後(片段長達2分19秒),警隊完全沒有打算退後或者讓防線打開缺口供救護車通過。此舉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27-02-2),警務人員不得拖延醫療救助的管理或救護車將病人送往醫院或診所。
濫權紀錄
警方涉嫌在未有示警下,在上環一行人天橋上向下施放僱淚彈及發射布袋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防暴警察於2019年8月25日,在大窩口站地鐵站口大力推倒街坊,場面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