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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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30 |
| 來源 | 黑色九月 Facebook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ref=search&v=604242446646481&external_log_id=57c 9eba1ac56a941094c163d7c6af77b&q=1021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1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阻撓記者採訪 |
在新界元朗,警方無故地及無警告下將催淚彈投擲向一群記者爆炸。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一位市民推單車往新都廣場方向吃飯,途中向迎面而來的警察說了一句「如果呢個政府係不義的,你哋就係維護緊一個不義的政權」。話休,被一名警員喝停,將他強行按在地上,眼鏡也飛脫,十多名防暴警員到場包圍,查他身份證、搜身及查問在現場原因。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警方涉嫌在未有示警下,在上環一行人天橋上向下施放僱淚彈及發射布袋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片中警員涉嫌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