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本資料有多張圖片佐證,請留意下方內容。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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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04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有線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QTOWNwNemKA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07晚大約十時許 |
| 地點 | 旺角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妨礙傳媒採訪 |

(a)

(b)
影片中,有一名警察用腳踢擊已經被多人重重壓制的男子。同時,其他警員用長盾牌隔開記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片中的後段可見,超過十個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重重包圍一位已經倒地的少女,而且部份利用手中的長盾多次擊向地下,疑似向倒地的示威者施以襲擊,直至有人出聲表示有記者在場,防暴警察才停止攻擊動作,並且從少女處散開。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
濫權紀錄
從影片可見,當譚文豪議員向警員(已被警司口頭證實為警員)詢問其名字、委任證、警員編號,該警員均拒絕回答。此外,影片中的警員,除了警司一人,均沒有展示其委任證。這說法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中指出,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
濫權紀錄
《立場新聞》直播(23:25)中,出現一遞間發生的可怕一幕,可說綜合了警察的暴行:旺角警署外一名穿短褲的女子被許多防暴警察拘捕,一位男警壓在她身上和壓住她的頭,為了不讓她叫自己的名字,竟還用手掩蓋和壓著她的口,場面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