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警濫權實錄09032:阻撓採訪、耽誤救援

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本紀錄由NOPAID ("Netizens Organizing Police Abuse Investigation Data") 團隊整合而成,以 CC-BY-NC-ND 4.0 授權轉載。
Post Topic Image

詳細資料

事件編號 201909032
來源 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城市廣播
網絡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238087339551791&id=207097505984138
日期及時間 2019-09-29
警察行徑 阻礙記者採訪,拖延救援

在2019年9月29日,有記者中胡椒噴霧,但警察阻止急救人員救人,更一度拘捕記者,其後指揮官落指示放人。

最後更新:2019-11-12

相關資料

黑警濫權實錄08153: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在2019年8月11日,有便衣警察制服示威者後,於角落用棍瘋狂毆打示威者發洩,並以粗言辱罵。

黑警濫權實錄08005:阻撓採訪、不禮貌

濫權紀錄

在影片6秒警員將立法會議員揚聲器擊打在地,要求他不要使用揚聲器,幾名警員拍走議員許智峰的咪高峰後返回警方防線。1分25秒用強光照記者,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黑警濫權實錄06016: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a)(b)一名男子的腳夾在列車與月台之間的縫隙,其後警員強行以暴力將其男子的腳扯出。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