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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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49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壹週刊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nextmagazinefansclub/videos/419356442007064/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4晚 |
| 地點 | 銅鑼灣波斯富街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過份使用武力,未依足程序開槍、催淚彈:在20秒內已開16槍,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9日尖沙咀一帶,一名男子指罵警察「垃圾」後,即被多名防暴警察上前制服,他被按在地上。之後該男子被帶上救護車,救護員替他治理。
濫權紀錄
In Sham Shui Po, Kowloon, Hong Kong Police intentionally shot water cannon at group of reporters for twice without any prior warning when there was no protester around.
濫權紀錄
市民正在撤離,但警方仍在影片16秒發射催淚彈,在民眾附近爆開。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