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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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48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壹週刊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nextmagazinefansclub/videos/379449939426979/?v=379449939426979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7 晚上 |
| 地點 | 元朗 |
| 警察行徑 | 故意阻撓記者採訪。 |
警方不斷以強光照向示威者及鏡頭。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片中0:04-0:23 秒中一批防暴警察向頭部受傷記者方向推進,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防暴警察在面具和盾牌上貼了反光物料,無法看清其面容,亦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濫權紀錄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今早在港鐵的不合作運動,荔景站有三人被捕。其中一名年輕男子,警員指他涉嫌在油麻地刑事毀壞,又指他被捕時掙扎,有「凶暴性」,認為有危險,勸喻記者不要靠得太近,之後把他連同另外兩人帶入一間房。一批防暴警察在現場戒備,部分手持海綿彈槍。 立場新聞拍得的片段,他在被捕時,被數名警員按住,一邊叫他「唔好大力掙扎」,他回應「我無反抗啊」。警員說:「唔好扮野⋯⋯你自己知自己做過咩事,唔好做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