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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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47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VNEWS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videos/1114449705410814/?v=1114449705410814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7 晚上 |
| 地點 | 元朗西鐵站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多名持槍及手持警棍的警員在西鐵站內撤離期間,在站內開槍,而警員前方當時除了示威者亦有大批記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有警員於九龍旺角山東街清場期間,向在場記者施放胡椒噴霧,立法會議員許智峰要求該警員出示警員編號,結果不果。警方又多次推撞在場記者。
濫權紀錄
片中00:09秒,警方拘捕大公報記者期間,有離開大隊嘅警員從後走出以盾牌撞向記者鏡頭,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阻撓記者採訪,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濫權紀錄
人群中一名示威者指罵眾警員後,其中一名警員向該示威者發射橡膠子彈,示威者臉部被打中。當時該示威者站在警員約15米外,並未對警員構成威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