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
| 事件編號 | 201907025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北區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HK.North/permalink/1488892381251281/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4 晚上 |
| 地點 | 旺角朗豪坊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中可見大量警員重重包圍一名青年,逼至牆角範圍,強行壓在地上進行搜身的動作。青年一度被拍攝到被警員圍堵時出現身體接觸而且神情痛苦。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在2019年9月29日尖沙咀一帶,一名男子指罵警察「垃圾」後,即被多名防暴警察上前制服,他被按在地上。之後該男子被帶上救護車,救護員替他治理。
濫權紀錄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9.7 大埔墟站男學生被警棍打】 【有線新聞翻看事發前片段】 警方星期六晚,在大埔墟站行動期間,用警棍打在場人士,其中一名中學生被多名警員打至頭破血流。 他被制服前數分鐘發生甚麼事?我們翻看當晚的片段。 #有線新聞 #香港警察 #中學生 #警棍 #大埔墟站 #大埔 #大埔迦密柏雨中學
濫權紀錄
(a)(b)使用不合理武力拘捕示威者,在影片6分45秒以強光照射記者,6分52秒近距離向記者方向施放催淚彈,催淚彈在記者群中爆開。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另外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