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警濫權實錄07018:無委任證

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所屬分類: 黑警濫權實錄
本紀錄由NOPAID ("Netizens Organizing Police Abuse Investigation Data") 團隊整合而成,以 CC-BY-NC-ND 4.0 授權轉載。
Post Topic Image

詳細資料

事件編號 201907018
證據類型 相片
來源 九十後社會紀實
網絡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90sphoto/photos/a.658507510926252/2114720395304949/?type=3&theater
日期及時間 2019-07-14 下午
地點 沙田源禾路
警察行徑 執行職務時拒絕出示委任證

防暴警察在面具和盾牌上貼了反光物料,無法看清其面容,亦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

最後更新:2019-10-08

相關資料

黑警濫權實錄08095: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片中0:04-0:23 秒中一批防暴警察向頭部受傷記者方向推進,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黑警濫權實錄06007: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從影片中可見,警員罔顧地鐵站樓梯後已屬於室內地方,在金鐘地鐵站C出口附近放煙霧彈,迫使市民走進地鐵站。期間,有市民拉回一名女士向後退,顯然已有離開意欲,警員卻處處逼進,甚至直接在站內使用胡椒噴霧攻擊示威人士及市民。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黑警濫權實錄08026: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a)(b)在影片28至38秒一批警察追趕一名穿黑衣的男子期間,路邊另一名穿著灰色上衣的男子,被警棍打中。被打中後頸的黃先生表示,當時剛從食店吃完宵夜出來,形容是無差別及無逼切性。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