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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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16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Stand News 立場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479389679514782/?v=479389679514782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3 22:05 |
| 地點 | 上水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一位市民推單車往新都廣場方向吃飯,途中向迎面而來的警察說了一句「如果呢個政府係不義的,你哋就係維護緊一個不義的政權」。話休,被一名警員喝停,將他強行按在地上,眼鏡也飛脫,十多名防暴警員到場包圍,查他身份證、搜身及查問在現場原因。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a)(b)(c)警員以左手掩眼,右手使用胡椒噴霧攻擊記者。當時,記者已身穿黃色反光衣,並戴上印有「PRESS」字樣的頭盔,足以讓警方明辨記者身份。。該名警員不顧記者之採訪自由,以胡椒噴霧攻擊記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這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
濫權紀錄
防暴警察于九龍旺角彌敦道大規模施放催淚彈,一輛途經 905 號路線巴士,車長疑因吸入催淚彈不適,一度感暈厥,車上全部乘客需落車離開。
濫權紀錄
警方於山東街、彌敦道交界使用警棍,有人被擊中頭部流血。影片能清楚展示有人頭部受傷,用警棍擊中示威者的頭部可以造成致命傷害。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