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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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43 |
| 來源 | 立場新聞 Stand News|眾新聞 Citizens News|看中國 Vision Times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yyZlNLsP6Q8|https://youtu.be/osRrQ0Mu-ec|https://youtu.be/UXtn8uWT2CE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31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阻撓記者採訪、粗暴對待市民 |
在香港島中環,萬聖節晚上大批市民在蘭桂坊聚集期間。大量防暴警察進駐,更無故強制要求市民離開,期間與現場群眾對罵,又以胡椒噴劑驅趕毫無裝備及口罩之普通巿民和正在採訪之記者,亦對巿民、包括外籍人士作出拘捕。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今早在港鐵的不合作運動,荔景站有三人被捕。其中一名年輕男子,警員指他涉嫌在油麻地刑事毀壞,又指他被捕時掙扎,有「凶暴性」,認為有危險,勸喻記者不要靠得太近,之後把他連同另外兩人帶入一間房。一批防暴警察在現場戒備,部分手持海綿彈槍。 立場新聞拍得的片段,他在被捕時,被數名警員按住,一邊叫他「唔好大力掙扎」,他回應「我無反抗啊」。警員說:「唔好扮野⋯⋯你自己知自己做過咩事,唔好做戲 ...
濫權紀錄
在2019年8月24日,下午警方第一波驅趕行動中,速龍小隊從九龍灣警署跑出並制服數人,其中先被兩名速龍拖行,一名防暴警察再接手拖行一個臉部已受傷的示威者過百米,更有一名防暴警察用棍毆打其臉部後繼續毆打了數棍及腳踩後才停手拘捕,導致其背部紅腫及左臉流血。
濫權紀錄
(a)(b)警方向夏慤道人群發放催淚彈。從影片可見,於約4時15分,一名身穿棕色衣服的男子在只是站在速龍小隊前方、未作任何攻擊性行為及未威脅到任何警隊成員安全的情況下,被速龍小隊拉倒並毆打。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