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警濫權實錄09036:肆意施暴、阻撓採訪

編者:陳妍茵

2019-11-12(濫權紀錄)

本紀錄由NOPAID ("Netizens Organizing Police Abuse Investigation Data") 團隊整合而成,以 CC-BY-NC-ND 4.0 授權轉載。
Post Topic Image

詳細資料

事件編號 201909036
來源 香港電台
網絡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842414502533254&id=715486135226112
日期及時間 2019-09-29
警察行徑 濫用武力,阻礙記者採訪

在2019年9月29日,大批防暴警察傍晚在銅鑼灣及灣仔一帶進行驅散行動。 在灣仔修頓球場附近,防暴警員截查兩名黑衣女子,並喝斥二人不可使用手機,一名女警一度欲搶去其中一人的手機,喝令二人關機。 本台攝影助理拍攝過程,並追問警員有何權力要求被捕者關手機,隨即遭警員推撞,並被質問是否想「妨礙司法公正」,期間本台攝影助理被警棍打中手部,手指紅腫及一度難以伸直。 香港電台發言人表示,今晚本台攝影助理在正常採訪拍攝期間遭阻撓及手部被警棍擊傷。香港電台嚴厲譴責此等針對新聞記者之暴力行為,並保留追究權利。 #香港電台 #港台電視31 #十點半新聞天地 #灣仔 #警察

最後更新:2019-11-12

相關資料

Police Misconduct 10025: Abusive Violence, Obstructing Journalists, Extreme Rudeness

濫權紀錄

Riot Police threatened and pushed an unarmed elderly outside Langham Place, Mongkok, Kowloon. Meanwhile, they pointed flashlights and gun at the group of reporters.

黑警濫權實錄08036:肆意施暴、阻撓採訪

濫權紀錄

以強光阻撓記者採訪,催淚彈射向記者方向,在旁邊爆開。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黑警濫權實錄08084: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片中的0:04-0:06,警方未舉黑旗下以水平角度向地面市民發射催淚彈。這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