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1-12(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
Code | 201909030 |
Source | 蘋果日報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106990962448&id=105259197447 |
Date & Time | 2019-09-29 |
Acts of Police | 濫用武力 |
在2019年9月29日,警方於灣仔天橋被示威者追趕,撤退時表現驚慌,曾開槍作掩護。有女記者懷疑右眼中槍倒地,由現場急救員急救,及後救護員到場治理,該記者神智清醒並表示眼部非常痛。據了解,該記者來自印尼,於一間本地印尼語媒體工作。
Last Updated: 2019-11-12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新聞節錄:【尖沙咀衝突中女子眼球爆裂 警方承認曾開布袋彈槍】昨晚在尖沙咀警署外,衝突中一名女子右眼球爆裂,有機會永久失明。警方承認曾經在現場開布袋彈槍,但未能確定女子受傷與警方有關。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警察防線封鎖夏愨道近樂禮街的路段,並無讓路與救傷車。救傷車無法前進執行工作,最後甚至只能掉頭離開。直到片段的最後(片段長達2分19秒),警隊完全沒有打算退後或者讓防線打開缺口供救護車通過。此舉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27-02-2),警務人員不得拖延醫療救助的管理或救護車將病人送往醫院或診所。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片中0:45秒,現場沒有任何示威者,但仍有記者在拍攝期間被由警察於天台射出的催淚彈擊中頭部。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