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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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99 |
| 證據類型 | 報導 |
| 來源 | 有線新聞 i-Cable News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icablenews/videos/632361550606558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晚 |
| 地點 | 深水埗警處外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阻撓記者採訪 |
片中0:45秒,現場沒有任何示威者,但仍有記者在拍攝期間被由警察於天台射出的催淚彈擊中頭部。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有示威者昨晚轉到葵芳,防暴警員驅散時,在港鐵站內發射催淚彈和橡膠子彈,警方昨晚一直對有線新聞台否認在站內施放過催淚彈。 惹起爭議的一幕發生在昨晚約九時,葵涌警署外的防暴警員沿葵富路驅散示威者,施放催淚彈。轉入葵仁路繼續發放,一路推進到新都會廣場對面的港鐵站出口。九時零六分,防暴警察向站內發射了一槍,冒出一陣白煙。示威者向警察這邊射水,相隔不足半分鐘,警察再向站內開槍。現場煙霧瀰漫,示威者退上月台, ...
濫權紀錄
阻撓記者採訪,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另外,拒絕在場急救人員協助被捕人士,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7-02-2),警務人員不得阻延受害人接受救治或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或診所。
濫權紀錄
影片1至3秒可見,責罵市民「仆街」。9秒用強光閃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