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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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74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立場新聞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standnewshk/videos/424731668135092/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5晚 |
| 地點 | 北角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段02:33所見,警方在前線警員推進後,疑向錯誤方向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疑似警員因記錄市民容貌而被眾人合力制服,但她卻突然攻擊在她身邊的市民。片中後段,防暴警打開盾陣,「疑似警員」自行走入防暴警群盾後。如她是警務人員,則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2)中指出,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在案發現場的便衣人員,須將委任證掛在顯眼的地方,讓人易於辨認其身分。
濫權紀錄
Police in Mongkok, Kowloon dispersing the crowd and urged a girl dressing in ordinary clothing (not the clothing of protest) to leave. When the girl told the male police not to touch her, she was dire ...
濫權紀錄
警方在民居附近放催淚彈,催淚彈在一群記者及無裝備的市民之中爆開。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亦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