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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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8025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香港電台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posts/2709269159181123?sfnsw=cl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8-03 |
| 地點 | 黃大仙港鐵站外 |
| 警察行徑 | 妨礙記者採訪 |
在影片35秒警員以強光射向記者。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一位市民推單車往新都廣場方向吃飯,途中向迎面而來的警察說了一句「如果呢個政府係不義的,你哋就係維護緊一個不義的政權」。話休,被一名警員喝停,將他強行按在地上,眼鏡也飛脫,十多名防暴警員到場包圍,查他身份證、搜身及查問在現場原因。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a)(b)警方向夏慤道人群發放催淚彈。從影片可見,於約4時15分,一名身穿棕色衣服的男子在只是站在速龍小隊前方、未作任何攻擊性行為及未威脅到任何警隊成員安全的情況下,被速龍小隊拉倒並毆打。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濫權紀錄
【浸大編委訊】[23:10] 於尖沙咀疑有警察扮示威者後作出拘捕,記者上前追問其身分及要求出示委任證。該名警員表示:「你自己諗啦」、「我唔需要畀你哋全世界睇」。記者指若警員不回應,擔心報導不符事實,警員則回覆:「亂報導就係你唔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