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陳妍茵
2019-10-08(Records of Police Abuse)
Detai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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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de | 201907055 |
| Type of Evidence | 影片 |
| Source | TVB |
| Online Links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702100903583963 |
| Date & Time | 2019-07-28 晚 |
| Location | 上環 |
| Acts of Police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阻止記者採訪 |
在影片5秒可見向記者掟燃燒彈, 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Last Updated: 2019-10-08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以下為相關新聞節錄:2019年9月8日,於警方進行清場期間,有警員多次辱罵及以警棍指向「守護孩子」成員,更稱呼長者們為「曱甴」。 有在場記者多番勸喻警方,指「守護孩子」成員皆為長者,請大家互相尊重、不要欺負及指罵伯伯。惟警察一方並沒有聽從,反指「係鍾意篤呀點呀」及稱「冇話伯唔伯」。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警方在未舉黑或橙旗下發射橡膠子彈及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Records of Police Abuse
示威者要求報案指懷疑大批警員冒警,但疑似總督察的指揮官指出「我話佢地係(警察)就係」。這說法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2)中指出,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在案發現場的便衣人員,須將委任證掛在顯眼的地方,讓人易於辨認其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