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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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46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FTVV (輯錄獨立媒體 & now) |
| 網絡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1592660894203688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7 晚上 |
| 地點 | 上環干諾道 近中區警署行人天橋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至少一名速龍小隊警員在未有明確人身威脅,亦未曾示警下,從天橋對身處干諾道馬路示威者開至少一槍,從新聞片段所見彈頭,應為警方稱「海綿彈」的40mm react round,必須避免射向頭、頸、胸部及鼠蹊。片段稍後亦再次錄得警員將已舉起之胡椒彈槍從天橋外收回的片段,在其收回前,片段共錄得八響胡椒彈槍槍聲,當時現場亦冇任何警示旗幟、亦未見有任何人遭受人身威脅。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片中警方水馬後向示威者防線發射催淚彈,疑似沒有舉旗作出警告。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警察疑似多次於未展現警告下由警署內向民眾發射催淚彈。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10 月 3 日晚上,因政府準備推「反蒙面」惡法,在港島太古有抗議活動,期間一位穿著日本和服女子在警陣前在無任何暴力行為下被警察噴胡椒噴霧後將其推倒跌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