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警濫權實錄07040:肆意施暴

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所屬分類: 黑警濫權實錄
本紀錄由NOPAID ("Netizens Organizing Police Abuse Investigation Data") 團隊整合而成,以 CC-BY-NC-ND 4.0 授權轉載。
Post Topic Image

詳細資料

事件編號 201907040
證據類型 影片
來源 (a) TVB|(b) Campus TV, HKUSU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c) 港呢啲|(d) 香港蘋果日報
網絡連結 (a)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HK.North/permalink/1498599370280582/|(b)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2313536608772747|(c) https://www.facebook.com/onccgongnedi/videos/vb.1170684516349159/400963537226078/?type=2&theater|(d)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1LzaWUnlM_NKOXF4qPtyaJb0PVIDjRre/view?usp=sharing
日期及時間 2019-07-27 晚上 約十時
地點 元朗西鐵站
警察行徑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速龍小隊及防暴警隊沿元朗西鐵站G1出口衝入站門以警棍及胡椒噴霧追擊站內市民,警員不斷以警棍揮打並無反抗、正在退去的市民。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相關資料

黑警濫權實錄08118:肆意施暴

濫權紀錄

警方於宿舍內向外發射,拍攝片段記者被槍擊中大腿。影片所見,警方開槍前未有舉旗。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黑警濫權實錄07002:無委任證

濫權紀錄

影片所示,中間的疑似便衣警員在執勤時未有配戴委任證。這說法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中指出,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

黑警濫權實錄08127:阻撓採訪

濫權紀錄

警員以強光及閃光照向記者,記者表明身份後,有一名警員大聲呼喝記者,並聲稱:「你行埋一邊咪唔會照到你囉!我哋做緊嘢丫嘛。你阻住我哋睇緊啲人呀。」然而從片段所見,記者站在的位置是在警察防線的斜前方,而非正前方,相信並不構成對警方行動的阻礙。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