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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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40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a) TVB|(b) Campus TV, HKUSU 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c) 港呢啲|(d) 香港蘋果日報 |
| 網絡連結 | (a)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HK.North/permalink/1498599370280582/|(b)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2313536608772747|(c) https://www.facebook.com/onccgongnedi/videos/vb.1170684516349159/400963537226078/?type=2&theater|(d)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1LzaWUnlM_NKOXF4qPtyaJb0PVIDjRre/view?usp=sharing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27 晚上 約十時 |
| 地點 | 元朗西鐵站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速龍小隊及防暴警隊沿元朗西鐵站G1出口衝入站門以警棍及胡椒噴霧追擊站內市民,警員不斷以警棍揮打並無反抗、正在退去的市民。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警方於宿舍內向外發射,拍攝片段記者被槍擊中大腿。影片所見,警方開槍前未有舉旗。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濫權紀錄
影片所示,中間的疑似便衣警員在執勤時未有配戴委任證。這說法涉嫌違反《警察通例》(20-14)中指出,便衣人員不論是否當值,在與巿民接觸和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
濫權紀錄
警員以強光及閃光照向記者,記者表明身份後,有一名警員大聲呼喝記者,並聲稱:「你行埋一邊咪唔會照到你囉!我哋做緊嘢丫嘛。你阻住我哋睇緊啲人呀。」然而從片段所見,記者站在的位置是在警察防線的斜前方,而非正前方,相信並不構成對警方行動的阻礙。這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