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本資料有多張圖片佐證,請留意下方內容。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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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7023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相片 |
| 來源 | (a) 蘋果日報 |(b) USP United Social Press 社媒 |
| 網絡連結 | (a)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716/59828939|(b) https://www.facebook.com/UnitedSocialPress/posts/2606666309366286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7-14 21:55 |
| 地點 | 沙田新城市廣場內 |
| 警察行徑 | 違反使用武力原則 |

(a)

(b)
該名白衫市民被多名警察衝前把他按在地下,並在制伏過程中以兩隻手指插在其右眼。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過份武力對待被拘捕人士,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大批防暴警察進入新界屯門私人樓宇兆軒苑逸生閣大堂,多名市民被勒令在大堂位置一字排開,雙手抱頭跪地面向牆壁近半小時,期間警員不准記者入來,並向在場人仕問話、搜身及檢查隨身物品,更有警員辱罵在場人仕,其後帶走數人。
濫權紀錄
網上片段顯示,在2019年8月31日晚上,警察速龍小隊進入太子站月台及車廂隨機追捕市民,造成大量市民受傷。
濫權紀錄
影片0至35秒可見大量催淚彈波及在場記者及社工,35秒至1分05秒舉黑旗後再發射一枚催淚彈,警方持長盾推進。涉嫌違反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亦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