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19-10-08(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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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06009 |
| 證據類型 | 影片 |
| 來源 | Imperial Pimp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iTIqDFPjypU |
| 日期及時間 | 2019-06-12下午 |
| 地點 | 金鐘夏愨道中環軍營外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片中可見,警員兩次發射布袋彈(或橡膠子彈)時(影片0分30秒及0分45秒),馬路上並無任何人以及示威者,行人路上只有三名穿黃背心的記者,而三名記者並無阻礙警員工作,亦沒有衝擊警方的防線。警員兩次開槍,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
最後更新:2019-10-08
濫權紀錄
一名帶隊總督察在九龍紅磡黃埔站 B 出口外與途人發生爭執,並曾從槍袋取出配槍,其他警員則一度向在場圍觀市民及記者發射胡椒噴霧。
濫權紀錄
On Shantung Street, Mongkok, Kowloon, a police officer was seen humping on a woman’s head during an arrest. The police constrained the woman by pressing his knee on her neck, leaving her suffocating a ...
濫權紀錄
片段0:55所見,有一群警員在往記者相反方向撤離時,有一名警員向在場記者表示要他們後退,並沒有配戴委任證。這有機會違反《警察通例》(20-14)各項中,市民提出要求,至少有一名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才可執行職務。無理要求記者後退,這亦有機會構成妨礙記者採訪。跟據警察通例 (39-05),警務人員應盡可能協助新聞媒體工作者的採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