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陳妍茵
2020-03-30(濫權紀錄)
詳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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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編號 | 201910038 |
| 來源 | 眾新聞 Citizens News |
| 網絡連結 | https://youtu.be/iAtVlpE1CBg |
| 日期及時間 | 2019-10-27 |
| 警察行徑 | 違反警方使用武力原則 |
警方催淚彈射進一間位於九龍旺角彌敦道近登打士街之藥房,急救員衝入救人。
最後更新:2020-03-30
濫權紀錄
警員在九龍新蒲崗制服男子後,在他無反抗下仍拳打腳踢。
濫權紀錄
從片段中可見,該少女被制服於地上後,其中一名防暴警員就如失控般阻止任何人上前了解,期間有市民不斷哀求警員不要太過重手,而當被按於地上的少女在疑似呼吸困難及驚恐過度的情況下,希望拉著其中一名防暴警員之腳部求救,該警員不單沒有理會,並且一腳踏於少女的手上,少女當場慘叫。在此以後,有救護員嘗試靠近幫少女處理手部傷勢,卻遭警員阻止,警員更一度將少女押返警處。
濫權紀錄
片段1:00可見,多名警員對一名市民毆打。 這涉嫌違反《公安條例》第17條中,表明警務人員在阻止公眾聚集舉行,或停止或解散公眾聚集時,只可以使用「合理所需的武力」。而使用過份武力,在沒有合理辨解下,亦可能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各條。